地方纪检监察机关建立常态化监督制约机制 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置

北京12月30日电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30日披露,今年1至11月,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存在涉黑涉恶腐败和“保护伞”问题的乡镇及以下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

  北京12月30日电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30日披露,今年1至11月,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存在涉黑涉恶腐败和“保护伞”问题的乡镇及以下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3179人,其中,移送司法机关187人。

  今年是扫黑除恶常态化的第一年。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坚持严字当头,持续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,督促推动地方纪检监察机关建立健全扫黑除恶“打伞破网”常态化机制。

  一些地方纪检监察机关建立了常态化监督制约机制,对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早发现、早处置。

  例如,河南省纪委监委对各级党委特别是县乡党委落实防范和整治“村霸”问题主体责任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;浙江省纪委监委通过构建党内监督、群众监督、舆论监督等相结合的监督体系,全面加强对基层权力运行的常态化机制化监督制约。

  聚焦涉黑涉恶势力侵蚀基层政权、干扰破坏基层选举、侵占集体利益等问题,一些地方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与公安、组织、民政等部门的协作,对发现的涉黑涉恶腐败和“保护伞”问题线索循线深挖。

  其中,山西省纪委监委逐级建立农村地区涉黑涉恶腐败和“保护伞”问题线索专门台账,对相关线索坚持做到优先受理、优先处置、优先办结;黑龙江省纪委监委会同组织部门共排查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531个,先后排查清理受过刑事处罚、存在“村霸”、涉黑涉恶等问题村干部147名。

  各地还把专项斗争中取得的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加以固化,并运用到深挖彻查涉黑涉恶村干部工作中。

  广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打“伞”促扫黑除恶、打“伞”与扫黑除恶交错推进的工作机制,查处利用家族、宗族势力横行乡里、称霸一方、欺压残害百姓,以及把持基层政权、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、垄断农村资源、侵吞集体资产的“村霸”72人,占全省涉黑涉恶腐败和“保护伞”被查处人数的10.1%。(完)